“堅持嚴格要求自己,堅定廉潔自律底線,做一名廉潔從政,讓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好干部……”今年5月3日,文山州紀委對2016年1月以來新提拔任用的39名處級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這樣的任前廉政談話成為每年干部選拔任用的“規定動作”,提醒新任領導干部時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力促新提拔干部干事創業、清正廉潔。
文山州突出對主抓者、主責者、監督者的監督,緊盯伸向腐敗的那只手,讓那些動了念頭的干部及時縮回手來,勤澆樹,扶歪樹,治病樹,經常“修枝剪葉”,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以落實“兩個責任”強化干部監督。當好州委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蒼蠅”。加大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中積極踐行“四種形態”,認真落實紀委書記向上級紀委報告同級黨委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制度,在全州推行黨政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廉政情況報告制度,強化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全面落實領導干部述廉述責、約談提醒、誡勉談話、任前廉政談話等監督制度,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形成常態。
多路出擊看好干部“八小時外”的行為。不斷創新監督方式方法,由“四面出擊”向“定點突破”轉變。把全州所有處級干部(含非領導職務)納入監督范圍,監督范圍從“工作圈”向“社交圈”、“生活圈”和“家庭圈”拓展和延伸。要求全州處級干部本人填寫《文山州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情況報告表》,對自身是否有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安排,違規駕駛公車、財產來源不明、公款吃喝,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參與黃賭毒活動、參與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不遵守社會公德、不講家庭美德等行為進行報告。明確規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不可參與、實施的 15 種行為,通過個人報告、問卷調查、群眾舉報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每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情況。把全州處級干部(除不宜公開崗位外)的姓名、職務、照片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信箱和電子郵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建立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社會監督員隊伍,實行監督員監督情況 24 小時直報機制。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在全州672個單位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督促查找個人崗位風險點并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從源頭上有效預防腐敗的預警機制。將風險防控與巡察監督有機結合,實行巡察到哪里、風險防控就跟進到哪里,制定出臺巡察監督辦法,先后對麻栗坡縣、廣南縣和州住建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環保局、州扶貧辦、州發改委、州財政局開展巡察,督促整改問題44個。
緊盯群眾身邊的腐敗和“四風”問題。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集體“三資”管理、惠農政策、征地拆遷、城鄉低保、扶貧救災等領域存在的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等問題,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等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比對分析,加強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管理,督促財政、民政、教育、審計等部門開展專項資金檢查和審計,及時發現問題、快查嚴處,以監督執紀實際成效增強群眾獲得感。
探索建立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結果運用的完整鏈條。特別在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專項檢查工作中,引入以目標倒逼責任、以時間倒逼進度、以實績倒逼辦法、以檢查倒逼落實的目標倒逼管理辦法,由責任單位根據工作任務自制目標進度、時間節點、責任部門、責任人,提交紀委形成專項紀律檢查文件,定時開展監督檢查,照單驗貨,形成一級逼一級、層層有壓力工作氛圍。實現問責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五年來全州累計問責黨員干部職工10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