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全面掌握全州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持續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工作。近期,迪慶州紀委在全州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半年檢查。
半年檢查由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掛帥,安排8個檢查組分別對全州4個縣(市)區和85個州級部門黨委(黨組)進行了檢查。經認真研究并結合工作實際確定了半年檢查重點:一是各級黨委(黨組)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決策部署情況;二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組織領導情況和責任制細化分解情況;三是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監督檢查情況和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四是各級黨政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研究部署責任分工和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五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情況。同時對各級各部門“兩學一做”專題學習情況和扶貧攻堅駐村工作隊在崗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檢查采取聽取匯報、查閱痕跡資料和隨機走訪相結合的方式,突出問題導向,及時發現問題并對存在問題要求限時整改;在檢查評價上以年初簽訂的《責任書》和《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紀工委監察分局日常監督評分標準》中考核分值的60%的比例進行考評。通過檢查情況來看,全州各級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突出了主體責任這條主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落實監督責任全程貫穿踐行“四種形態”。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措施在基層得到不斷壓實延伸,有效實現層層傳導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壓力,為推動全州經濟跨越發展和社會長治久安筑好了紀律作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