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存在消極作為、慢作為、懶作為……”
“我擔當精神不夠,單位主體責任壓實不力,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到位。”
2016年7月31日,瑞麗市紀委對上半年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建設、政府性融資、向上爭取資金四項重點工作推進不力的24家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這也是瑞麗市紀委近年來首次對“懶政、怠政、庸政”說“不”。
今年以來,瑞麗市紀委把治理“不作為、亂作為”作為踐行“四種形態”的重要抓手,從體制機制上不斷補齊監督執紀的短板,持續推進全市作風建設不斷好轉,切實轉變機關作風,全面提升機關效能和服務水平,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
年初,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發了《瑞麗市深入開展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瑞麗市治理不作為和亂作為監督考核辦法》、《瑞麗市作風建設六個嚴禁》、《瑞麗市加強作風紀律建設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等一系列制度,從目標任務、整治對象、整治內容、方法步驟、工作要求做了全面安排部署。《監督考核辦法》從執行力、項目投資高效審批、政務服務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作風、自身監督考核六個方面進行了細化,明確了考核標準,打破了以往治理工作走過場、雷聲大雨點小的囧境。
據了解,截止8月1日,全市共問責16人,誡勉談話59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加了54%、136%,切實做到了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尹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