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昭通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探索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踐運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落實責任,倒逼層層傳導壓力。學習教育常態化。今年以來,組織全市新提拔處級干部進行黨性教育專題培訓,集中對173名新提拔和交流任用市管干部開展了廉政談話,并逐一簽訂《領導干部廉政建設承諾書》。“兩個責任”具體化。制定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辦法》和《責任清單》,清晰界定“兩個責任”的內涵外延,劃定“責任田”;市委、市政府與11縣區和71個市直部門簽訂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做到任務明、責任清。監督提醒經常化。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員帶頭落實集體約談制度,對分管聯系部門進行了“全覆蓋”約談,抽取5個縣區、6家市直部門的12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三屆七次全會述廉,同時接受了現場提問和民主測評。
科學規范,集中統一管理線索。堅持問題導向。以“六大紀律”為標尺,以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為要求,通過信訪舉報、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網絡輿情等不同途徑捕捉和掌握信息,突出對違紀違規問題的分析和研判,及早發現和處置違紀苗頭和傾向性問題。規范處置方式。認真落實問題線索五類處置標準和方式,強化線索集中統一管理,全面執行紀委書記辦公會“集體排查”研判線索機制和“日清、周轉、月報、季結”以及“五賬工作法”的線索管理機制,確保每個環節有審批、有結果、有反饋。注重處置效率。堅持問題線索處置快、流轉快、辦理快的管理模式,縮短辦理周期,提升辦理效率,實現問題線索動態清零,避免遺漏和積壓,防止“小問題”拖成“大毛病”。
抓早抓小,用好用足談話函詢。規范工作程序。制定印發《昭通市紀委監察局實施談話函詢暫行規定》,規范談話函詢的適用范圍、方式方法、審批程序、辦理時限、結果運用等方面要求。嚴格簽字背書。各級黨組織或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的談話函詢,按照干管權限,由各級紀委(紀檢組)直接組織實施。各級黨組織或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被上級紀委(紀檢組)實施談話函詢的,所在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必須與其開展談話,談話情況由實施談話函詢紀委(紀檢組)負責記錄,所在單位黨組織、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同志在其書面說明材料上簽字背書。強化結果運用。對反映問題,加大談話函詢力度,并對談話函詢對象說明情況的核實力度,督促被談話函詢對象在本單位民主生活會上就相關問題作出說明。今年上半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1146件(次),處置問題線索297件,實施談話函詢100余件,超過處置問題線索的三分之一以上。
動輒則咎,運用多種處理手段。抓早抓小,紀法分開。及時發現苗頭性形傾向性問題和輕微違紀問題,更多地運用黨紀輕處分和各種組織處理方式來處理。突出查處違紀問題,堅持快查快結,集中精力查清主要違紀問題后,把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多種組織手段并用。對涉嫌違紀違規的黨員干部,針對其違紀性質、認錯態度、自首、立功、積極挽回損失和影響等實際情況,采取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誡勉談話、降職、責令辭職、停職、調整、免職的多種組織措施,做到區別對待、妥善處理。理清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關系。嚴格把握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的執行主體、執行條件和執行程序以及懲戒方式,既充分發揮兩者之間的優勢互補,又杜絕兩者之間的相互代替。今年上半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處分人員130人,其中,黨內輕處分59人,占45.38%。
突出執紀,明確紀律審查重點。緊緊圍繞“六大紀律”,突出把“三個時間節點”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斂,特別是“三類重點人”和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問題線索作為重中之重,切實把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處于重要崗位并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作為紀律審查重點,對置若罔聞、我行我素、頂風違紀的,嚴肅深究,從嚴從重處理。
厘清紀法,對“極極少數”嚴懲不貸。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全面理順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協作關系,建立了反腐敗聯絡人員庫、紀律審查人才庫和專業陪護人員庫,積極采取提辦、參辦、督辦、協辦等多種形式,不斷增強紀律審查人員力量和協同辦案實效。強化科學規范。推進執紀機關與執法機關協作配合制度機制建設,制定出臺《昭通市貫徹落實〈關于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細化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在協作配合中的任務明確、責任落實,高效、優質、協同辦案的規范化水平逐步提升。落實先處后移。認真落實“先處后移”規定,提高業務能力水平,提升紀律審查效率,加強對擬移送案件審理工作的分析、研判和把握,積極探索涉刑案件實現先處后移的科學性思路和有效性辦法。今年上半年,所有受處分人員中,移送司法機關的21人,同比增長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