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怒江州紀委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把“四種形態”運用到紀律審查全過程,為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態提供紀律保障。
著力發現問題。針對全州信訪舉報總量少,質量偏低的實際,督促各縣開展專項巡察,擴大了問題線索來源。
妥善處置線索。嚴格按照五類處置標準和“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要求,實現動態“清零”。上半年處置問題線索139件,運用線索處置方式236件(次),其中:擬立案42件,初步核實59件,談話函詢73件,暫存0件,了結62件。
強化談話函詢。把談話函詢作為有效運用“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抓手,談話函詢明顯增加,初步核實有所下降。上半年,談話函詢73件,同比增加61件;初步核實59件,同比減少9件。
聚焦“紀言紀語”。立案審查的問題,以“六大紀律”對號入座,用“四種形態”依紀處理。堅持紀法既分開又銜接,認真開展自查清理工作,確保在移送司法機關前作出黨紀處分。
完善工作機制。正在研究制定《“四種形態”工作辦法》《紀律審查工作流程圖》《紀律審查工作系列審批呈報表》等“文、圖、表、賬”,增強“四種形態”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