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各級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近日,昭陽區委印發了《昭陽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對“兩個責任”履行不力的有關情況作出了具體規定。
該辦法共5章,27條,從責任追究的適用對象、實施原則,責任追究的范圍和內容、方式、程序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對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領導不力、推動落實不力、作風整治不力、政策落實不力、案件查處不力、廉政風險防控不力,以及“三轉”不到位、監督執紀履職不力等行為的,嚴格追究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該辦法明確規定,查辦違紀案件實行“一案三查”,在查明當事人違紀行為的同時,應當查明相應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應負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追究辦法》緊扣中央和省委、市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決策部署,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對進一步推動昭陽區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全面落實必將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