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紅塔區堅決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紅塔區紀委對所聯系的部門開展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監督檢查工作,持續推進集中整治工作進程。
強化教育發動。要求所聯系的相關部門運用多種形式,組織傳達學習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統一思想認識;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廉潔自律準則、黨紀處分條例、《紅塔區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試行)》《關于紅塔區黨政機關“敬業有功、怠業必懲”實施方案》《關于從嚴整治“為官不為”推動紅塔區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的實施意見(試行)》《關于深入開展“作風轉變年”的實施意見》《關于開展“工作落實年”的實施意見》,不斷增強紀律意識。設置公布“不作為、亂作為”集中整治工作投訴舉報電話、舉報網址、舉報信箱,暢通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
強化責任考核。紅塔區紀委在督查過程中,結合實施方案中明確的,將開展堅決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納入2016年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全區綜合考評內容一并進行檢查考核的要求,檢驗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同時,全面履行監督責任,督促相關聯系部門負責好本單位的集中整治工作,全過程全領域全要素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強化督查重點。結合集中整治工作是分段實施,逐步有序推進,在重點時段、重要節點,通過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群眾意見反映強烈的單位,以重要窗口服務部門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跟蹤了解群眾對整改落實情況的滿意度情況。
強化責任追究。對整治工作組織不力、敷衍塞責、落實效果不好的,對問題整改不重視、走過場、不到位的,對存在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有責不究的,及時上報委局機關,嚴肅追究黨委(黨工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紀工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和有關責任人責任。對發現和查實的“不作為、亂作為”黨員干部,充分踐行“四種形態”,敢于“拉下臉”、“得罪人”,做到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以嚴格的紀律確保整治不虛、不空、不走過場,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