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至15日,按照大理州委統一部署,大理州組成14個檢查組,對12縣市和87個州直單位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7月29日,大理州紀委召開常委會,專題聽取檢查情況匯報,并對檢查后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對檢查結果運用提出明確要求。
從檢查情況看,全州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緊緊圍繞州委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量化分解任務,狠抓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扎實推進,基本實現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目標。同時,檢查中也發現了全州還不同程度存在主體責任落實有差距、監督制度執行有差距、作風紀律建設有差距、鄉鎮紀委履職有差距等問題。
州紀委強調,要充分運用檢查結果,對發現的問題堅決采取措施深入整改,樹立先進典型和反面典型,該表揚的表揚,該問責的堅決問責。要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抓住問題關鍵要害,細化明確下步改進措施,及時向州委上報檢查情況。檢查中發現的鄉鎮紀委“三轉”滯后,聚焦主責主業不足問題要嚴肅追責,對沒有自辦案件的鄉鎮,由州紀委對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進行集中約談。紀委各部門、各派出(駐)機構要切實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履職不力的,年終不得評先評優。(楊輝 段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