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防洪安全、度汛安全,怒江州紀委近日下發了《關于嚴肅防汛救災減災紀律的通知》,嚴肅防汛救災減災紀律,全力確保做好防汛救災減災工作。
嚴明政治紀律,明確工作責任。要求全州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把防汛救災減災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搶大險的思想意識,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全面動員、全面備戰、全面落實防汛責任制,切實抓實抓好預警預報、查危排危、轉移避險等工作,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和次生災害,確保各族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重要堤防和重要設施安全。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和負責防汛工作的領導干部,要把防汛救災作為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堅持學做結合、知行合一,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示范帶動作用,深入防汛救災工作第一線,精心組織指揮,認真履行職責。
嚴明工作紀律,堅決服從大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指揮體系到位、責任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實以嚴明的紀律形成防汛救災的強大合力。要嚴格執行防汛救災方案,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決不允許各行其是。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堅守崗位、恪盡職守,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處置突發事件。要嚴格執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制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無阻,隨時掌握和及時處理災情。要嚴格遵守群眾紀律,關心群眾疾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疏導群眾情緒,堅決維護防汛期間的社會穩定。
強化監督檢查,嚴肅追責問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把防汛救災減災工作紀律執行情況納入強化黨員干部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大對防汛救災減災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工作決策部署和防汛救災減災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離職守、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貽誤戰機等行為要嚴肅處理,對重大險情瞞報、漏報、遲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致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要加強對防汛救災資金、物資、設備調撥、分配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貪污、挪用、私分、侵占防汛救災經費和物資的行為。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按照黨紀黨規嚴肅處理,嚴格問責,既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領導責任,切實以鐵的紀律確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