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委的安排和要求,由市紀委監察局、市審計局牽頭、市委農辦、市扶貧辦、市財政局等部門共同研究擬定的《加強脫貧攻堅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項目資金監督管理的意見》于近日出臺。
監管意見確定了依法依規,權責對等;簡政放權,放管并重;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創新機制,提升效果;各司其職,互不替代;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等六個方面的監督管理原則。提出了進一步完善保障制度,健全公開制度,實行績效制度,統籌監管制度,健全信用制度等五個方面的制度建設。明確了全市各級扶貧、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其他項目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對如何完善監督管理方式和健全監督管理保障機制提出了具體要求。
監管意見明確,審計機關重點查處和糾正: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基層干部冒領、私分項目資金;項目申報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資金;截留、挪用資金;違反政府采購及招投標管理規定;資金撥付不足額、不及時,滯留、延壓項目資金;未按規定時間啟動項目、未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多計工程價款騙取資金;因決策失誤或質量問題造成重大損失浪費;其他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監管意見的制定實施,對于確保曲靖市脫貧攻堅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使用規范、運行安全,更有效地支持“三農”發展,為完成全市精準脫貧攻堅任務,實現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總體目標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