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紀委召開常委會,聽取“四種形態”調研情況匯報,強調以調研常態化、執紀明白簡單化、管黨治黨嚴格化“三化”要求,實踐運用好“四種形態”。
據悉,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向基層延伸,4月17日至6月27日,由州紀委書記、副書記、常委、副局長帶隊的8個調研組深入到5個縣市、56個鄉鎮(街道、農場)、112個州直和中央省屬德宏單位,圍繞實踐運用“四種形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調研。同時,各縣市紀委調研組也開展實踐運用“四種形態”情況調研,走訪了全州336個村委會和424個縣市直單位,做到州、縣、鄉、村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通過調研,掌握了情況、促進了學習,嚴明了紀律、壓實了責任,強化了作風、推動了落實,傾聽了民聲、提出了建議,凝聚了力量、錘煉了隊伍。
就轉化“四種形態”調研成果,會議強調,一是調研要常態化,“沒有辦法就去調研,調研后就會有辦法”,委局領導要帶頭常態化調研,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要結合工作需要,開展常態化調研,做到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切實增強履職能力;二是執紀明白簡單化,要向干部群眾回答紀委的工作,對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嚴格按照“初核、擬立案、談話函詢、暫存、了結”五類處置標準,運用“四種形態”進行處置;對問題清楚、實名舉報的,進行初核;對反映性質不嚴重、情節輕微的一般性問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籠統、不具體的,進行談話函詢;按照誰分管、誰談話的原則,給有問題反映的領導干部說清問題的機會;主動說清問題的,從輕處理;不說清問題、不把握機會、對抗組織的,從重處理;對連續多次失實舉報,啟動倒查,堅決打擊誣告陷害報復行為;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上管一級,從重從快查處。三是管黨治黨嚴格化。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要敢于亮劍、敢于查處、敢于通報,要見事見人、形成震懾,達到警示干部、推進工作、促進發展的目的。(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