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舊市保和鄉針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管好“人”“權”“錢”為重點,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切實增加群眾獲得感。
著眼于管好“人”,建立制度規范干部行為。制定出臺了《保和鄉加強村務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能力聯席會議制度的實施辦法》,編發《保和鄉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手冊》,明確村監委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權利義務等,全力推行“一述一考雙評三掛鉤”機制,將村兩委班子和村監會主任18人一同納入鄉述廉大會述廉測評對象,真正達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約束人、激勵人的目的。
著眼于管好 “權”,用制度約束干部權力行使。加強對村級集體決策程序的管理和監督。積極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遵循決議前和決議后兩次公開,凡涉及全村的重大問題,如建設項目、資金使用、土地征用、計劃生育等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大事,必須走“四議兩公開”程序,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確保了村務工作的客觀公正。
著眼于管好 “錢”,用制度規范“三資”管理。目前,該鄉再次啟動針對各村的“三資”清查工作,對6個村級組織的“資產、資金、資源”進行認真清理,做到了家底清楚、臺賬健全、手續完備、產權明晰。鄉黨委要求各個自然村在每月15日前將財務情況在固定地點進行公示公開,公開內容不得以報表憑證形式公示,一律采用文字通知形式告知,是群眾真正看得明、看得懂,從源頭上遏制了農村干部的腐敗行為。上半年,6個村委會共公示財務收支情況36次。(李榮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