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談話對我觸動很大,直截了當的點明了我的問題,語重心長的提醒告誡,這是給我糾正錯誤的機會,我一定整改,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漸。”劍川縣一單位負責人從談話室出來后如是說。這是該縣今年來第4位因“小問題”被談話的黨員干部。
以往,各級黨委對干部“小節”往往不愿管、不提醒,等到紀委查處的時候,干部的小問題往往變成了大問題。
為改變以往工作中形成的“要么是好同志、要么事階下囚”的狀況,劍川縣紀委在注重問題線索排查的基礎上,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運用談話函詢、廉政約談、誡勉談話等方式,談問題、談責任、談整改,切實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該縣紀委針對單位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存在問題,單位干部職工在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對“一把手”進行責任約談;針對新任科級領導干部,在廉政風險高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重要崗位任職的干部,進行集體廉政提醒談話;針對黨員干部在思想、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群眾紀律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但又構不成黨政紀處分的,單獨進行警示談話;針對領導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勤政廉政建設等方面有苗頭性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但又不構成黨政紀處分的,進行誡勉談話,進行批評,督促其深刻認識,限期整改。
此外,為保證談話實效,該縣紀委堅持“精準深談”。在談話內容上,針對具體的人和事,緊扣存在的問題制定談話方案;在談話程序上,層層審核,防止出現借談話處理違紀行為的情況;在談話過程中,開門見山、直入主題,準確點明錯誤所在,詳細記錄黨員干部的整改承諾,及時跟蹤了解,確保增改到位;對談話后不知止、不收斂的,堅持從嚴從重處理。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開展責任約談20人次,廉政提醒談話20人次,集體約談96人次,警示約談4人次,起到了抓早抓小、保護干部的作用。(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