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馬龍”建設,是馬龍縣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2015年6月以來,馬龍縣紀委專門下發了《關于在“森林馬龍”建設中強化執紀監督的通知》,強化執紀監督問責,確保以鐵的紀律推動“森林馬龍”建設工作有效落實。
強化責任意識,明確工作任務。該縣要求各鄉鎮(街道)紀(工)委、縣直各單位紀委(紀檢組)要認真落實縣委 “把‘森林馬龍’建設工作作為考核各級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的要求,及時將“森林馬龍”建設工作作為今后一段時間執紀監督的重點。緊緊圍繞全縣“森林馬龍”建設的總體目標任務,按照“森林馬龍”建設《實施方案》明確的職責分工督促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將督查觸角延伸到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延伸到山頭地塊,嚴格落實好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村(社區)黨總支書記具體責任人、林業站和村組干部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機制。
強化監督檢查,嚴抓工作紀律。該縣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森林馬龍”建設推進落實的監督檢查。緊盯不落實的人和事,嚴查在“森林馬龍”建設中工作不擔當、不落實、慢作為甚至亂作為、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對違紀違法行為一律零容忍、嚴懲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重點督查全縣各單位是否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把“森林馬龍”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干部是否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履行工作職責。
強化責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實。該縣堅持有案必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凡發現黨員干部在“森林馬龍”建設中出現違紀違法行為的,在林業、森林公安依法打擊的同時,當地紀檢機關部門應及時跟進,快查快辦,從重從快懲處。各鄉鎮(街道)紀(工)委要加大對本地林政執法情況的執紀監督,對基層黨政組織履職不力。對紀(工)委協助黨委(黨組)監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轄范圍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者監督檢查不嚴,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拖延不查、追責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其監督責任。
“森林馬龍”建設于2015年6月啟動以來,縣紀委監察局對該縣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對相關案件進行督辦,4名農村黨員在“森林馬龍”建設中因毀林被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