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全面了解掌握2016年上半年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和監督責任工作進展情況,麗江市紀委派出5個督查組和8個紀工委對全市一區四縣和87個市直部門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督查時間及內容。從7月6日起至30日,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責任追究和問責等方面的情況,共24項具體量化內容開展督查。
督查采取明查暗訪、查資料、座談、聽匯報等形式進行督查,全面了解掌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落實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認真整改落實。
查漏補缺添措施。每個單位督查結束后,督查組及時反饋存在問題。各單位針對存在問題及時查漏補缺添措施,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干部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管理,與本職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嚴格執行月度檢查、季度檢查制度,針對上半年督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著力整改,將任務和責任進一步明確到人,完成時限安排到月。(馬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