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富源縣從細處入手,從小處發力,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嚴”字當頭,防微杜漸,防“大病”于未萌,把管黨治黨落實到平常的工作生活中,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談話函詢常態化,糾正“小錯”。根據信訪問題線索,認真篩選、甄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對不構成違紀或違紀行為不足以給予黨政紀處分的有關人員,常態化開展談話函詢,要求被反映的黨員干部就相關問題作出說明,并及時改正,防止“小錯”釀成大錯。截止目前,通過開展談話函詢,糾正了10名黨員干部的各種“小問題”。
把紀律挺起來,管住“小官”。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既緊緊盯住“關鍵少數”鄉科級領導干部,又注重用紀律管住大多數基層干部。共立案24件,審結24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4人,其中黨紀處分12人、政紀處分12人,涉及鄉科級干部1人、事業單位人員14人、其他人員9人。
緊盯“四風”問題,深究“小事”。緊盯“四風”新形式、新動向,聚焦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從小節抓起,嚴格執紀問責。截止目前,開展作風督查活動23次,出動督查人員215人次,督查單位472個,印發督查通報14期,問責處理黨員(干部)51人,通報批評(單位)黨組織14個,約談黨組織負責人6人,責令整改黨組織2個,黨紀處分8人,收繳違紀禮金66820元。
保持高壓態勢,嚴查“小案”。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做到抓大不放小,結合各種專項監察,重點查處了群眾身邊的生冷橫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欺壓百姓、虛報冒領、優親厚友等方面的村干部違紀問題。共查處村干部違紀案件3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