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縣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斷推進執紀審查工作。今年1至6月,共受理信訪舉報201件(本級57件,上級144件),運用“四種形態”開展談話函詢13人;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6人(黨內警告2人、嚴重警告4人);給予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2人(開除黨籍2人)。
抓牢思想認識,讓“四種形態”成為監督執紀“主基調”。該縣強化對廣大黨員干部的教育引導,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一方面深入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學習教育,另一方面對“四種形態”的概念、內容、要求通過會議、網絡、宣講及紀律審查過程中的談話教育等方面進行宣傳、教育、引導和壓力傳導,促使各級黨組織真正把落實“四種形態”作為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使廣大黨員干部厘清黨紀邊界、明確紀律紅線,深刻認識到“四種形態”是體現紀法分開、紀比法嚴的要求。抓好紀檢機關自身認識的升華,讓紀檢干部真正學通弄懂什么是“四種形態”、“四種形態”的內涵、具體工作中的要求,切實改變傳統思維和工作定勢,轉變執紀理念和執紀方式,把工作重點從“懲處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轉變,把工作著力點放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
嚴格“五類標準”,確保線索處置“零積壓”。嚴格實行由案管室統一歸口管理問題線索,做到統一管理、統一上報、統一分流督辦,便于集中掌握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及審查情況。建立常委會集體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機制,嚴格按照“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了結”五類標準分類處置,對所有問題線索均按照按時辦結、簽字背書、處理到位、格式規范的要求辦理;對重要問題線索實行限時辦理,轉辦件須在一個月內完成初核,交辦件須在兩個月內完成初核;同時,加強對問題線索的動態清理,強化管控,防止問題線索積壓、遺漏。
堅持“治病救人”,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制定下發了《彝良縣紀委監察局實施談話函詢暫行規定》,在實際工作中擴大談話函詢范圍,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到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反映問題輕微尚不需給予紀律處分的、問題線索籠統模糊、難以查證核實的及其他需要實施談話函詢的必談;對反映的內容籠統,但又可能存在違紀行為、嚴重影響黨的威信和形象的問題線索,采取函詢的方式,給被反映的黨員干部說明情況的機會,讓其講清問題,認識錯誤、及時改正,同時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和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簽字背書,報同級紀委備查。
合理定性量紀,嚴格“六大紀律”標尺管住“大多數”。將違反“六大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做到動輒則咎、違紀必查。在開展調查核實過程中,堅持運用紀律思維,樹牢“證據為王、程序為要”的理念,由案件調查組、執紀審理部門、案件管理部門共同對違紀事實、證據、定性等進行認真評估,對違紀行為進行評鑒,尤其注意把握政策、區分情形,對違反黨的紀律后認識態度好,且知錯、悔錯、改錯的同志,合理定性量紀,做到寬嚴相濟。
落實“紀法分開”,探索運用立案審查“新模式”。加強與公、檢、法和審計等部門的聯系,加大在查處重大復雜案件的過程中的協作力度,切實增強和凝聚反腐合力;改變審理模式,加強對紀律條規適用和處理方式的審核,將違紀行為按“六大紀律”進行分類表述,將違紀問題與違法問題分開表述,充分發揮執紀審理對紀律審查方式轉型的引導和推動作用;定期開展對紀律處分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受處分黨員的職務、職級、待遇調整、權利限制等事項落實到位,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受處分黨員的回訪教育,促使受處分的同志端正態度、改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