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填報告表時就憑個人記憶來填報,未與家屬進行溝通和核實,就因少報了一項被縣紀委和組織部約談,并要求限期整改。以后我要認真嚴謹地執行每一項制度,絕不能忘了黨員身份和紀律約束”。大理州賓川縣的一名科級干部在被約談后無不后悔地說。
近期,大理州賓川縣在對鄉科級干部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進行抽查核實,對未如實報告及漏報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投資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房產情況、持有股票、基金等情況的40名報告人進行了約談和批評教育,作出了限期補報及責令其書面說明情況的處理。這是大理州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延伸覆蓋到最基層,把科級干部納入核查,進一步從嚴管理黨員干部的一項新舉措。
大理州在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中,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作為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干部的有力抓手,從2016年起,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覆蓋到科級干部,按“凡提必核”的原則開展抽查核實,對不如實報告的從嚴處理。
“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進行抽查核實,是精準掌握領導干部個人情況、提高懲治腐敗效率的一個重要手段,能有效杜絕少數黨員干部報告事項的隨意心理和虛假內容,徹底打消少數黨員干部認為組織‘管不過來’、‘無暇管’的僥幸心理,真正讓制度立起來、嚴起來?!贝罄碇菁o委分管領導在談到抽查核實情況時說。
全州在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抽查核實工作中,對抽查對象報告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逐一核實,嚴把報告事項的信息監督關、真偽甄別關、數據準確關,同時建立電話、信訪、網絡和短信“四位一體”的快速查核舉報受理平臺,嚴肅處理漏報、瞞報、假報的當事人。針對抽查核查中發現的少數單位和領導干部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重視不夠、把關不嚴,信息不完整、報告不及時、填報不規范以及漏報、瞞報等問題,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認真組織一次專題學習,嚴格審核把關,嚴肅報告紀律,嚴格工作制度,并限期整改。2015年以來,共對92名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干部進行函詢,對107名干部進行批評教育,責成63名干部作出書面檢查,取消2人提拔任用資格。(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