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至6月,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加強與公檢法司、組織人事和審計的協作配合,查辦案件工作不斷取得新突破。通過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高了紀檢監察干部的紀律審查能力和水平;始終保持堅決的態度、高壓的態勢,立案調查59件6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6人,其中縣處級3人,鄉科級15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人,查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12個處理51人,點名道姓通報3批9起頂風違紀典型。
加強基層查辦案件工作,努力打通反腐敗“最后一公里”。針對一些鄉鎮沒有自辦案件,鄉鎮紀委干部能力素質不強,“三轉”不到位的情況,市紀委組成調研組深入一區四縣35個鄉鎮18個村委會調研,召開座談會30個,面對面培訓基層黨員干部900人次,著力解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紀檢組織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資金600萬元,全面分析鄉鎮無自辦案件的原因,深入了解鄉鎮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探索實踐“四種形態”等情況,認真聽取基層黨員干部的意見建議,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在今年內,要求各縣區、各鄉鎮都要有自辦案件,消除辦案空白縣區、鄉鎮。加強基層腐敗問題線索排查,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26件。認真落實辦案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指導,對涉案款物處置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嚴格加強管理,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辦案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