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基層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制,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近日,文山州紀委下發了《關于鄉(鎮、街道)紀委建立資金監督臺帳的通知》,要求鄉(鎮、街道)紀委建立完善資金監督管理臺帳,精確把脈,嚴把關口,強化對基層鄉(鎮、街道)有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確保資金管理規范和使用安全。
通知要求,各鄉(鎮、街道)紀委必須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本鄉(鎮、街道)的扶貧資金、救災救助資金、涉農補貼類資金、涉農項目類資金等使用情況認真開展監督檢查。
通知明確,各鄉(鎮、街道)紀委必須建立對各類資金監督檢查的臺帳,每類資金必須建立一冊獨立臺帳。臺帳中必須明確以下內容:資金類別、數量、使用范圍和對象、使用程序、資金的去向和用途(盡可能具體),鄉(鎮、街道)紀委實施監督檢查的情況,對存在問題和履職不到位人員處理情況等。
通知強調,各縣(市)紀委要加強對上述工作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指導,每季度必須對各鄉(鎮、街道)紀委落實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對玩忽職守、敷衍應付、工作不實的,要嚴肅追究鄉(鎮、街道)紀委有關人員的責任。州紀委對上述工作落實情況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嚴格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切實維護好群眾利益。
據悉,今年以來,文山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易發的重點領域,嚴肅查處“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上半年,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7件9人,給予黨紀處分9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