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究竟怎么改?目標是什么?參改機構、人員、車輛范圍是哪些?補貼怎么發放?公車怎么管理?人員如何安置……6月14日召開的德宏州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對上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作出了全面解答。
車改的目標是什么?—— 此次改革主要是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旨在通過改革,實現德宏州公務用車數量大幅壓減,行政成本明顯降低,努力構建公務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公務交通補貼適度合理、監督制約切實有力、監管問責嚴格有效、符合德宏實際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參改的機構、人員及車輛的范圍有哪些?——涉改機構包括德宏州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團組織、事業單位。人員范圍是參改機關(單位)在編在崗的廳級及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按照本方案全部參加改革。車輛范圍是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車改的時間是如何安排的?——州級涉改單位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車輛封存停駛、人員信息審核,從6月份計發公務交通補貼,7月份發放到位,同時做好車輛拍賣各項準備工作;8月份進行階段性總結評估。各縣市要求于6月底完成方案編制和預審;7月15日前,完成車改實施方案審批;8月底,基本完成縣市和鄉鎮黨政機關車改;9月,對各縣市黨政機關車改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評估。在縣市改革過程中,公務交通補貼的發放必須與取消車輛的封存同時同步。
補貼發放標準及保障范圍是什么?——德宏州公務交通補貼是全州執行同一標準: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1200元,科級及以下750元,機關工勤人員650元。按月隨工資發放給個人。
規定行政區域范圍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行政區域范圍外公務出行執行差旅費有關規定。其中,州級機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為:東(東南)至芒市原法帕鎮政府,南(西南)至芒市帕底工業園區,西(西北)至軒崗鄉政府,北(東北)至木康廉租房住宅區。各縣市保障范圍報州車改領導小組批準;各鄉鎮(街道)報所屬縣市車改領導小組批準。
對取消的公務用車將如何處置?——州和各縣市各部門在現有車輛中選擇車況較好的車輛予以保留。將車況較好車輛以一對一方式調劑到邊遠、路況較差的地區特別是鄉鎮繼續保留使用,但不得將車輛調劑到非參改單位或變相增加各級留用車輛。對于確定取消的公務用車,遵循“公平公正、集中統一、規范透明、杜絕浪費”的原則,采取報廢和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置,防止甩賣和賤賣,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留用車輛如何管理?——對各地改革后保留的車輛,州和縣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要會同涉改單位嚴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編制和標準。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按照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要區分用途,實行統一或者單位集中管理,統一噴涂標識,采用衛星定位等手段,實現全程有效監督,確保規范合理使用。用于機要通信、相對固定線路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配備更新時應當使用新能源汽車。并按照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5部門印發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要求,確保全年購買新能源汽車達到一定比例。
車改后,公務交通將如何保障?——鼓勵公務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務。通過不斷健全全州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出租車市場化運營管理方式,有效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積極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及時研究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問題,確保改革后公務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車改后,哪些做法是違規的?——車改后,德宏州各涉改單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應急、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不得以無公務用車或節約用車費用等為理由,影響或延誤公務活動,降低行政效能。對違反上述行為的,將實行零容忍態度,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車改后,司勤人員如何安置?——車改后,將按照以人為本、積極穩妥、因地制宜的原則,通過競聘上崗、轉崗安置、提前離崗、開辟新的就業崗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等渠道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