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溪市委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召開2016年第二次會議。會議學習傳達中央第二十四次、省委第二十次和市委第十二次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研究通過《關于把紀律挺在前面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試行)》和《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
會議強調,要把紀律挺在前面、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這兩項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從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把紀律挺在前面、實踐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深刻內涵,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踐運用變成自覺行動。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加強學習、加強宣傳、加強貫徹,加大問責力度,抓住關鍵少數,層層傳導壓力,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省市委的要求,保持反腐敗節奏不變,尺度不松,力度不減。要按照年初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九屆八次和市紀委四屆七次全會的安排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全市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精神,壓實主體責任,向基層黨組織層層傳遞,促進責任落實。要高度重視群眾反映的問題,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扎實抓好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各縣區要按照“統籌推進、突出重點、抓好關鍵、呈現特色、務求實效”的工作要求,扎實抓好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一縣一品”工作,爭取抓出特色、抓出亮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