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縣切實履行“監督的再監督”職責,進一步加強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的管理,提升民生資金監管效能。日前,縣紀委對教育系統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及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該縣紀委組成4個督查組,對全縣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管中學等35家單位的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及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重點檢查了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管中學自2016年1月添加為縣教育系統二級部門以來的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情況,及2014年以來的公用經費補助、寄宿制貧困生生活補助、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等6項教育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通過督查,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正常,未發現數據異常,資金接收、發放超時預警及投訴;各項專項資金均做到專款專用,未發現貪污、截留、擠占、挪用等違規違紀行為。
針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督查組提出整改要求,必須高度重視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的管理使用,確保平臺高效運行;加強對各項教育補助經費的監管,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嚴禁私設小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