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古城區紀委監察局對區住建局分管領導、住建局村鎮股股長以及鄉鎮、街道分管城建工作的領導、城建助理員等8人進行了問責處理,其中責令作出書面檢查5人,誡勉談話3人;對涉及問題的鄉鎮、街道責令限期整改,對不符合規定已經領取的資金36300元全部追繳,目前已經全部上交區財政。
近年來,古城區紀委監察局加大對民生資金、民生項目的監管力度,把涉及民生工程的資金和項目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涉及民生資金和項目的違規違紀行為堅決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確保民生資金安全,民生項目落地,切實保障好民生資金、民生項目為民所用。
在督查中發現個別鄉鎮、街道存在農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不到位,審批把關不嚴,工程驗收不細 ,把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有城市房產、家庭條件較好的農戶列為農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補助對象,并且存在錄入信息不真實等問題,致使部分民生資金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對存在的問題,古城區紀委監察局依紀、依規進行了嚴肅查處,對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嚴格責任追究。(和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