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這次函詢談話,不僅讓我放下了思想包袱,而且讓我深刻體會到了州委運用‘四項談話’教育挽救干部的初衷。”4月27日,楚雄州某處級領導接受州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函詢談話后,主動交代了自己未參加項目評審驗收而由他人帶領的項目評審、驗收費用9500元的違紀事實。
1月8日,州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收到群眾舉報,反映某處級領導存在“違規利用職權為他人協調項目并收受賄賂”的問題,第三紀檢監察室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對當事人進行了函詢談話。
談話前,第三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經過調查了解,初步掌握了該名處級干部的錯誤問題,但為確保談話取得實效,第三紀檢監察室以群眾反映的線索問題為導向,在查閱系統行業相關制度規定,調取大量書證材料和進行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函詢談話方案。談話剛開始,被談話人思想顧慮較多,一談及關鍵問題言語就閃爍其詞。工作人員通過耐心細致的疏導,終于讓該名干部放下了思想包袱,不僅向組織說明了群眾所反映問題的相關情況,而且主動說明了組織尚未掌握的其違規領取由他人代領的自己未參加項目評審、驗收費用的錯誤問題。
“通過函詢談話,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是遏制腐敗增量的有效途徑,對有效防止黨員干部從違紀走向為違法,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意義。”州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負責人介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