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紀委監察局圍繞實踐“四種形態”,深入到全市14個縣區開展調研,調研采取座談、個別訪談、查閱資料等方式,全面深入掌握了解情況,聽取基層意見建議,總結好的經驗做法。
此次調研的內容包括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主要情況;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好經驗、好做法;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難點及原因;對踐行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在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上的具體措施建議。
調研組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中央紀委的部署要求,對全市運用“四種形態”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研判,按照嚴細深實的要求,掌握第一手資料,收集和解剖典型案例,針對問題和不足,強化改進措施。
調研組在調查中發現,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在處置領導干部問題線索時,加大了談話函詢的數量,一改過去害怕打草驚蛇,存在暫存問題線索的現象。紀律審查的重點逐步從抓大要案轉為抓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自律規定等行為。市紀委對紀律審查考核原標準也進行了再調整。對一些輕微問題、苗頭性問題或反映籠統、不具體的問題,及時進行談話函詢,早處置、早提醒,不等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更多運用警示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開展執紀工作,實現監督執紀常態化、長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