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玉溪市持續深化“三轉”,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通過強化“四個延伸”使“四種形態”有機地融入到監督執紀問責各項工作之中。
事后查處向事前預防延伸。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懲,1至4月全市立案查處64人,移送司法機關9人,有效遏制了腐敗蔓延勢頭。同時,為做好事前預防工作,玉溪市采取舉辦反腐倡廉教育培訓班、開展以案說紀警示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等舉措,大力營造廉潔氛圍,強化廉政教育,全面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此外,玉溪市還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綜合運用約談、函詢等手段,及時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單一懲處向全面問責延伸。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堅持既懲處違紀違規黨員干部,又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去年以來,先后對因監管不力,導致部門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2名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2名縣委書記和2名縣紀委書記進行問責。通過全面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閉門辦案向公開通報延伸。在確保安全文明辦案、嚴防跑風漏氣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大通報力度,通過玉溪黨風廉政網對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性的案件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進一步提升案件警示作用和震懾作用,營造健康的輿論氛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重在打擊向綜合治理延伸。今年以來,為進一步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玉溪市以責任落實具體化、高壓反腐持續化、作風建設常態化、民生監督精準化和制度建設科學化為抓手,通過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巡察和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等活動,深挖、細挖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認真督促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