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不作為難界定、亂作為難查處的問題,5月26日,德宏州委、州人民政府印發了《德宏州深入開展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用紀律“尺子”整治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積極向上、和諧干事的發展環境。
在廣泛深入調研和充分聽取基層群眾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德宏州劃出了能力不足“不會為”、動力不足“懶作為”、擔當不足“慢作為”、作風漂浮“無作為”,專權弄政、用權任性“亂作為”的具體表現:少數黨員干部不注重新知識、新理論、新能力的學習研究和儲備提升——“不會為”;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受錯誤言論影響,當事業發展受限和自身利益受損時,不認真作為、不努力作為、不想為、不愿為——“懶作為”;少數黨員領導干部事業心、責任感不強,不思進取、作風隨便、工作拖沓、碌碌無為,信奉“守好攤子、看好位子、混好日子”——“慢作為”;少數黨員領導干部黨性觀念、黨紀意識不強,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徇私枉法——“亂作為”。
德宏州明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從5月份開始,至年底基本結束,分走訪調研及宣傳教育、自查自糾、監督檢查、建立機制、嚴明紀律五個階段進行;建立問題發現預警、監督巡查暢通、問題線索移送處置、信息反饋、干部激勵五項機制;對發現和查實的“不作為、亂作為”黨員領導干部,運用“四種形態”,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存在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有責不究的,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