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西雙版納州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集體約談會召開。州紀委主要負責人代表州委就落實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集體約談61名州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會議強調,要深刻學習領會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相關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抓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的理念,堅持“領導抓、抓領導”,種好“責任田”、打好“主動仗”,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要在落實主體責任中體現“四種形態”。各級黨委(黨組)要注重發揮黨支部的作用,加強經常性教育,把咬耳扯袖、紅臉出汗貫穿于支部生活的全過程,實現第一種形態常態化。黨委(黨組)負責人對班子成員和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廉政提醒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問題,要及時提醒、批評教育,幫助整改。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切實負責、敢于擔當,認真落實傳達學習、組織推動、教育監管、廉潔自律、示范表率等具體責任。要明確重點任務,認真履行主體責任。重視整改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自覺擔負起管黨治黨的責任,狠抓作風建設,咬定青山不放松、弛而不息糾“四風”。參會人員要根據《2016年西雙版納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工作任務,按照黨委(黨組)集體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層層傳導壓力,認真安排部署好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并抓好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