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4月,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反映失實的43件問題線索予以澄清了結,對17名處級和科級干部進行談話函詢,作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51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13人,開除黨籍5人。其中,談話函詢和作出黨紀輕處分及組織處理占“四種形態”的80%。
對17名干部進行談話函詢。加大對全市黨員領導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黨員干部有1000余名;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開展警示教育,教育黨員干部5000余名;對50名處級干部和230名科級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結合換屆工作,對1000余名黨員干部進行廉政談話,加強提醒和督促。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反映領導干部的1820件信訪舉報問題線索進行了全面清理。認真落實“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線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黨委(黨組)書記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簽字背書”程序,對17名處級和科級干部進行談話函詢,對反映失實的43件問題線索予以澄清了結,適當處理30件。
對51名干部進行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該市各級紀委在“嚴紀律”的同時,一樣“講人性、講幫助、講愛護”,而挽救一個同志就是最大的關愛。很多同志經過談話,“說清了問題”,而組織通過談話也幫助不少同志“澄清了問題”,使他們卸掉包袱、輕裝上陣,以新的熱情和姿態投入了工作。
對13名干部進行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加強基層腐敗問題線索排查,強化救災款物監管,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重視發現和解決涉農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民生資金監管,通過“五級聯動”工作機制解決群眾各類訴求,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作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13人。
對5名黨員開除黨籍。充分發揮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形成依紀依法推進反腐敗斗爭合力。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64件(次),處置線索124件,立案17件20人,開除黨籍5人。(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