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陸良縣堅持以作風建設為導向,通過強化作風建設,糾正“四風”問題,凈化黨風政風行風,減少干部違紀行為,確保黨政紀輕處分成為常態(tài)。
織密制度籠子,讓干部不能“違紀亂為”。制定完善了《陸良縣縣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實施辦法》《關于嚴禁黨員干部參與賭博的暫行規(guī)定》《陸良縣干部管理辦法》《陸良縣關于規(guī)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guī)定》等制度規(guī)定,規(guī)范黨員干部言行舉止。同時,該縣紀委在中國工商銀行開設了廉政專戶,采取匿名的方式引導干部主動上交禮金,并對主動上交情況作為從輕處理的重要依據(jù)。廉政賬戶2015年4月設立至今,已收到干部主動上交禮金20余萬元。
嚴格監(jiān)督檢查,讓干部不敢 “違紀違法”。設立作風舉報電話、舉報郵箱,鼓勵群眾、媒體參與作風監(jiān)督。同時,緊盯元旦、端午、中秋等重要時間節(jié)點,采取明查暗訪、現(xiàn)場登記、跟蹤督辦等方式強化作風專項督查,對發(fā)現(xiàn)的公車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堅持教育與懲處并舉,通過思想教育端正干部心態(tài),通過依紀依規(guī)查處,通報曝光,實現(xiàn)查處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一年來,全縣共開展作風督查12次,問責33人,7個單位未按規(guī)定報備公務用車封存情況被點名通報, 6名領導干部因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受到黨紀輕處分。
堅持問責導向,讓干部不會“嚴重違紀”。把問責放在干部作風建設的重要位置,以問責推動干部廉潔履職、踏實干事。并在全市率先出臺《陸良縣治理庸政懶政怠政等不良行為問責辦法(暫行)》,從“庸、懶、散、奢、軟”5個方面33個小項對庸政懶政怠政行為作出詳細界定,明確問責適用范圍。同時,針對全縣干部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為官不為”問題,開展了“為官不為”作風專項整治, 去年全縣問責處理33人,其中誡勉談話14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24人,通報批評6人,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的有11人,調整工作崗位1人。通過問責,讓情節(jié)輕微、錯誤性質不嚴重的干部受到及時的處理,防止由輕微違紀變成嚴重違紀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