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以來,富寧縣“大刀闊斧”向四種行為“亮劍”,讓全縣領導干部真正把自己擺進集中整治工作中,率先“嚴”起來,帶頭“實”起來,以優良的作風凈化了全縣干事創業環境。
調整能力不足“不會為”者。對不注重新知識、新理論、新能力的學習研究和儲備提升,思想觀念陳舊、發展理念落后、工作低標準的領導干部組織集中學習培訓,并通過抽查學習成果的方式督促自我學習。對工作中理不清思路、想不出辦法、打不開局面的領導干部及時開展工作約談;對導致工作延誤、失誤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領導干部堅決問責或調整。
整治動力不足“懶作為”者。對思想隨波逐流、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現狀、事業隨意而為,怕麻煩、怕多事、怕沒“前途”,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干部常抽“懶筋”。制定出臺制度對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敷衍塞責、行動遲緩,開展工作拈輕怕重、虛于應付;不認真履職盡責,該批辦、交辦、限時辦結的事項不按規定和要求辦理導致工作貽誤等行為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和領導責任。
督促擔當不足“慢作為”者。對黨員干部事業心、責任心不強,作風隨便、工作拖沓、碌碌無為;工作作風浮漂,投機取巧、不愿盡責、不敢擔當,等、靠、依賴思想嚴重,碰到矛盾和問題要么東躲西藏,要么“擊鼓傳花”;工作方式浮躁,做事情靜不下心,搞調研沉不到底,不愿做艱苦細致的工作,稍不如意就輕易放棄等“慢作為”的行為,采取工作限時倒逼的方式加強跟蹤督查,并實時通報。
查處用權任性“亂作為”者。對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為違法行為充當“保護傘”;隨意設立前置條件、處罰條件,違規行使自由裁量權;在行政審批和服務中吃拿卡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濫評比、濫培訓,增加企業、基層和群眾負擔;惠民富民政策執行走樣,利用職權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與民爭利、優親厚友;拿回扣、收紅包,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行為堅決查處。
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來,通過對穩增長、扶貧攻堅、農村信用平臺建設、民生資金管理、“為官不為”治理等縣委重大決策部署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已問責處理“不作為、亂作為”公職人員41名,并對8起頂風違紀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閉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