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推動農村基層治理規范化、法治化,加強農村基層民主監督,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曲靖市委辦、市政府辦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規定,村務監督委員會在村級黨組織的領導和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下,依法依章行使監督權,對本村民委員會管轄范圍內的事務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工作職責主要是:督促村民委員會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項制度,制定農村集體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利益分配、大額資產處置的相關監管制度;監督村級重大事項是否按照民主決策程序進行,及時指導和糾正違反決策程序的行為;檢查、督促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落實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情況;監督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集體經濟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檢查、審核財務賬目;監督村民委員會班子成員及小組干部履行工作職責、踐行勤廉承諾、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受理、反映村民的合理訴求,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信訪舉報的調查處理工作等八項。
《意見》確定,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享有知情權、質詢權、審核檢查權、建議權、反映權等項權利。同時,應當自覺履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社區公共服務機構、村民小組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積極獻言獻策;每年定期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接受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其履職情況的民主評議和監督;模范遵守村規民約,發揮榜樣帶頭作用等義務。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工作作為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規范化建設,提供經費保障。各級紀檢機關和組織、民政等部門要把加強村務監督工作納入基層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體系。各縣(市、區)要采取以會代訓、現場觀摩、專題輔導等形式,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集中輪訓,提高依法監督的能力和政策水平。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和村級黨組織要積極支持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工作,及時協調和幫助解決村務監督中的困難和問題;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將監督委員會的工作考評納入村(社區)年度綜合考核中,嚴格獎優罰劣;幫助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進一步理清監督職責,對監督事項進行量化和細化,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監督職責的成員要進行警示談話和批評教育,對監督不力或亂用監督權的要有相應的退出機制。
《意見》還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的內容和方式進行了規范明細,并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學習培訓、工作例會、工作報告、工作臺賬、維權救助、績效考評等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