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縣印發《新平縣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一崗雙責”責任內容和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年”落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辦法》規定,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承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協助主要負責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積極參與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計劃、制度和措施;督促分管、聯系單位完成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了解掌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廉潔自律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召集分管、聯系單位領導研究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督促指導落實工作任務,與分管、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函詢、預警提醒等7項職責。
《辦法》明確以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對班子成員對分管、聯系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等9種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等方式進行問責;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停職檢查等方式進行問責或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勸其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方式進行組織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悉,為進一步壓實“一崗雙責”責任,在新平縣紀委十一屆六次全會上,縣委書記與縣委副書記、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縣政協黨組書記簽訂了“一崗雙責”責任書13份;全縣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1200余份,構建了班子、“一把手”、班子成員“三責”聯動的全面從嚴治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