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18名黨員干部在干部職工大會上作出深刻檢查、整改問題94項、清退違規報銷經費10087.5元、追回賬外資金27785元……這是今年1月,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察局牽頭對州民宗局、州旅發委、州移民局等6個部門(單位)“三公”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的一份份成績清單。
堅持調查程序不減少 。“要嚴格遵守辦案制度和規定,將6個單位‘三公’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逐級呈報審批并啟動調查程序。”聽取專項督查情況匯報后,州紀委主要領導當即表示。隨后,州紀委相關工作人員緊緊扭住經費管理這條主線,確保以查清問題為目的,不因問題嚴重與否而減少工作流程,認真甄別和核對每一筆經費開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規范性,全面固定每一個問題的證據材料。在對問題的查處和責任的認定上,充分保障解釋權,結合單位黨委(黨組)人員分工情況,合理區分責任,不搞“一刀切”。
堅持調查標準不降低 。及時制定調查方案,準確把握調查方向,嚴格控制談話范圍,針對所反映的問題,合理分工部署,及時調閱相關憑證,既徹查直接反應出來的問題,又深入挖掘存在的隱性經費開支問題。為有效杜絕經費在管理使用過程中系列問題的重蹈覆轍,嚴格按照“查處一起,教育一片”的工作思路,不片面注重對違規開支經費問題進行調查,還對不規范的開支項目進行必要的規范和提醒。
堅持懲處與教育相并舉 。“通過這次檢查,使我們單位多年來一直沒有規范的‘三公’經費管理制度得到徹底規范,強化了單位內部監管。”州移民局相關負責人說。對6個單位“三公”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嚴格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深入到各單位組織學習相關規定,查政策、找規定,仔細甄別,正確區分,共同商定解決辦法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相關責任人責任,組織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及時督促整改,限期糾正違規問題,以確保建立規范和完善的“三公”經費管理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