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文山市紀委始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圍繞踐行“四種形態”,準確把握好監督執紀尺度,力促監督執紀不缺位、不空位、不失位。堅持寬嚴相濟、懲處與教育挽救相結合的原則,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該談話的談話,該提醒的提醒,該批評的嚴肅批評,讓“紅臉出汗、咬耳扯袖”成為常態。
突出抓早抓小。堅持紀在法前,抓早抓小,抓細抓實,對黨員干部身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充分運用函詢、約談、誡勉、職務調整和紀律處分等手段,使廣大黨員干部知敬畏、明規矩、守紀律。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的監督,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提醒約談、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等監督制度,突出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對黨員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錯釀成大錯,讓“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嚴管關愛新常態。
注重紀法分開。對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應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而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以及對發生在十八大之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后的腐敗問題和線索。有什么樣的問題,就對應地采取什么樣的紀律措施,一律嚴肅查處,該初核的初核,該立案的立案,嚴重違紀,甚至涉嫌犯罪的,堅決立案審查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堅持動輒則咎。繼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嚴肅查辦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重點查處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重用的領導干部,認真分析排查項目建設、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貪污賄賂、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徇私枉法、腐化墮落等案件。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把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作為鐵的紀律貫穿于紀律審查工作的始終,嚴格遵守審查程序和審查紀律,切實提高辦案效率。
2016年1至4月,共對24名干部進行問責,其中,6名干部因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干部被給予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的問責,18名干部因違反工作紀律被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和通報批評的問責;共立案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案件2 件,涉案人員2 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