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要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黨委、紀委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承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守土有責。”玉溪市委領導在市紀委全會上強調。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落實,玉溪市采取三項舉措,促進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
領導干部述廉推動責任落實。認真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會述廉制度,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扛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全市各縣(區)委書記、縣(區)長和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按照要求向市紀委全會述廉,并接受質詢和測評;其他領導干部正職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匯報會上述廉;副職在機關干部大會上述廉。今年27名黨政“一把手”在市紀委全會上進行了述廉,64個責任單位正副職領導干部按要求進行了述廉,進一步強化了黨委的責任意識。
領導干部約談推動責任落實。建立領導干部約談制度,市委領導、市紀委領導分別約談縣區委和紀委領導,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情況。去年以來,市委主要領導帶頭履行主體責任,深入9個縣區約談70余名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層層傳導了壓力。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黨政領導干部89名,聽取各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情況,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著力解決責任意識不強等問題。
強化監督檢查推動責任落實。落實市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監督檢查的規定,加大執紀監督問責力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予以嚴肅處理。去年以來,市紀委成立12個作風督查組,緊盯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監督檢查,并對查處的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全市對23名收受紅包及購物卡的人員進行了查處,涉及金額144.66萬元。并對相關單位領導進行了責任追究,以問題倒逼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