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臨滄市紀委監察局對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的云縣、鎮康縣、滄源自治縣、雙江自治縣、市接待處5個責任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以及負有監督責任的紀委(紀工委)書記進行集體約談。
約談從認清形勢,不斷增強主體責任意識;深入學習,準確把握“兩個責任”內涵;強化整改,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紀律,確保整改落實取得實效等方面,針對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發現的問題,對約談對象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行重申、提醒,進一步傳導責任壓力,督促責任落實,推動問題整改。被約談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監督責任的紀委(紀工委)書記分別從所承擔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同角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檢討,并提出了具體的整改措施。
通過約談提醒,中央、省委和市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關要求得到強化和重申,被約談縣和部門黨委(黨組)、紀委(紀工委)的“兩個責任”意識進一步提升,為下一步問題整改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和行動基礎,對落實好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