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考核評價駐村扶貧工作隊的工作實績,充分發揮駐村幫扶工作隊的作用,扎實推進扶貧攻堅,切實加快貧困村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近日,怒江州印發了《怒江州駐村扶貧工作隊考核辦法》,進一步加強了對駐村工作的管理考核工作。
考核考評工作將全州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及隊員納入考核范圍,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安排部署,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評組組織開展考評工作。
精細統籌,充實工作隊考核內容。突出考核日常管理,對工作隊到崗到位、建立工作臺賬、完善工作制度、宣講各級涉農惠民政策并全面落實、遵守各項紀律要求等情況進行考核。結合駐村幫扶工作實際,對工作隊履行職責情況進行重點考核。為準確考核駐村人員干群關系和群眾對其工作的認可度,加入干部群眾評價項,由鄉鎮、村“兩委”和村民代表對駐村工作隊進行滿意度測評。
嚴格實施,設定工作隊考核程序。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的原則,每年年終考核在駐村扶貧工作隊自查的基礎上,采取“查、看、聽、評”相結合的方式,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綜合評價駐村扶貧工作隊的工作實績。一查:即查閱工作臺賬、工作日志、會議記錄、民情日記、相關表冊、自查報告和工作總結等資料。二看:即實地查看駐村扶貧工作隊幫助所駐村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培育富民產業、發展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工作情況。三聽:即由考評組主持召開鄉(鎮)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代表和工作隊隊員參加的考評會議,工作隊隊長代表工作隊和個人進行述職。四評:參加會議的干部群眾對駐村扶貧工作隊的工作情況進行民主測評??荚u組對駐村扶貧工作隊、工作隊隊員作出綜合評價。
務實推進,運用工作隊考核結果。扶貧工作隊隊長、隊員的考核結果作為個人年度考核結果。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隊長和隊員,按公務員、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獎勵和結果運用規定執行,并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工作不力,作風不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由派出單位作出調整,并不得提拔,也不得平職轉到重要崗位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