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元旦、春節期間違反有關紀律的27人進行了問責,其中違反工作紀律25人,因下屬干部職工違反工作紀律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2人。下屬犯錯,問責領導,這是麗江市紀委堅持“一案雙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的生動實踐。
近年來,麗江市紀委牢牢抓住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通過建立健全“一案雙查”責任追究體系,層層傳導壓力,不斷完善明責、確責、考責、問責的落實體系,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麗江市堅持一級抓一級,持續用力,推動全面治黨向基層延伸,把責任壓力傳導到基層黨支部。各部門(單位)下屬的科、股、站、所等出了問題追究主管部門黨委(黨組)責任和一把手的責任,村(社區)出了問題追究鄉、鎮、辦事處黨委責任和“一把手”的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一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下發《麗江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一步細化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堅決落實“一案雙查”,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不力,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監督,導致部門(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腐敗案件多發頻發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并及時予以通報。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