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上半年,麗江市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將進行換屆選舉。為嚴明全市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紀律,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選舉工作環境,麗江市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提出了換屆“十不準”紀律要求,并下發到各縣(區),要求各地積極穩妥地推進基層民主,規范操作程序,強化正風肅紀,確保選舉合法合規、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在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中,出現以下“十不準”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宣布當選無效。即:一是不準向選舉人贈送現金、存單、銀行卡、會員卡、有價證券、提貨券、購物卡、支付憑證、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或實物等進行拉票。二是不準為選舉人提供吃請、旅游、休閑、健身、娛樂等消費活動或以慰問、幫扶名義向選舉人變相贈送財物進行拉票。三是不準以提供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名義,動員外出人員回鄉為其投票。四是不準為選舉人繳納各種保險、數字電視費、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進行拉票。五是不準以交保證金形式,許諾當選后將保證金分發給選舉人進行拉票。六是不準向其他競選人送錢送物或給予某種利益,讓其退出選舉。七是不準以許諾當選后贊助村(社區)組織或群眾團體活動經費、免除村(居)民債務義務,或給予選舉人其他利益或好處等方式進行拉票。八是不準以違反規定分發村(社區)集體資產,用集體資金為選舉人交納各種費用進行拉票。九是不準以賄賂等手段誘使或收買選舉工作人員在選舉中進行舞弊活動。十是不準利用其他手段進行賄選。
換屆選舉分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具體分為三個階段:今年2月上旬至3月初為準備階段;3月上旬至5月底為選舉階段;6月底前為培訓和總結階段。根據步驟,麗江市將著力選優配強帶頭人隊伍,規范“兩委”班子職數設置,嚴格把關候選人資格條件,注重從優秀青年、婦女、大學生村官中選拔“兩委”班子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