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委、市政府與11縣區(qū)和71個市直部門簽訂了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分級負責,厘清責任。市委書記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市政府市長對政府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市委書記和市長分別與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員和縣區(qū)委政府主要領導簽訂責任書;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員與分管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簽訂責任書,逐級壓實責任。
緊扣重點,明晰任務。責任書內容緊扣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清單,從組織領導、督促檢查、選好管好干部、健全維護群眾利益工作機制、開展專項整治、開展專項紀律檢查、抓好作風建設、領導和支持查辦案件、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嚴格責任制考核等11項重點,對各級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黨政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進行了細化量化,逐項明確了黨委集體領導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班子其他成員領導責任。
簽字背書,壓實責任。簽字背書制度的推行落實,完善了壓力層級傳遞、責任層層落實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機制,為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推動落實“兩個責任”上緊了法條,帶上了緊箍咒,在全市形成了層級式、網狀式、立體式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