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麗江市在堅決打擊各類腐敗問題的同時,出臺了具體問責辦法,開展了一系列專項紀律檢查和專項整治,通過重拳打擊各類“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出勤不出力”等問題,加強了作風建設,提升了機關效能,改善了發展環境。
出臺問責規定,讓“太平官”不得“太平”。麗江市結合實際,制定了《麗江市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和《麗江市治理庸懶散奢行為問責辦法(試行)》。兩個問責辦法明確了14類76種問責情形、10種問責方式,旨在重拳整治執行不力、作風散漫和庸懶散奢等方面的問題,實現治庸提能力、治懶增效率、治散正風氣、治奢講節儉的目標。
盯緊“關鍵少數”,讓作風建設成為各單位的分內事。麗江市規定,各級黨委特別是單位一把手,在作風建設方面負有主體責任,主體責任執行不力將被問責。為了不斷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麗江市實施了“重要節假日督查+平時明察暗訪”的模式,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總結”的工作機制,既抓重要節點又抓平時監督,既抓大問題又抓小毛病。
開展專項整治,讓作風頑疾無處遁形。緊盯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開發、教育、醫療、執法機關等重點領域和部門,集中排查線索,整治突出問題。市委、市政府領導牽頭負責,在全市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整改存在問題128個,完成整改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138名,建立完善各類制度規定12個。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和“四風”問題作為重點,2015年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起,處理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5人;點名道姓通報3批95起頂風違紀典型。加強基層腐敗問題線索排查,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36件。重視發現和解決涉農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民生資金監管,通過“五級聯動”工作機制解決群眾各類訴求3340個,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