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普洱市采取多項措施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
發送廉政提醒。“嚴禁在祭掃中公車私用;嚴禁在祭掃中動用公款、公物;嚴禁在祭掃中奢侈浪費;嚴禁在祭掃中違反公序良俗;嚴禁借祭掃大搞封建迷信活動”普洱市利用企信通平臺、手機APP客戶端、微信公眾號向5359名黨員領導干部發送廉政短信,敲響“清明警鐘”,促使黨員領導干部時刻繃緊廉潔自律弦。
嚴明廉政紀律。下發嚴肅節日紀律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擔負起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單位“第一責任人”不僅要嚴于律己,帶頭遵守各項紀律規定,而且要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執行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重申“六個嚴禁”,杜絕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的行為發生。
嚴格監督問責。節日期間成立13個督查組以明察暗訪等形式對168個單位(部門)進行抽查,對節日期間值班人員在崗情況、公車封存情況一一核實;組織人員到墓地旁蹲點查看是否有公車上墳現象;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平臺,接受群眾監督。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違紀行為嚴肅查處、通報曝光,同時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督責任。(張峻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