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明清明節期間紀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永德縣紀委印發了《關于嚴明“清明”“五一”期間紀律作風的通知》《2016年“清明”、“五一”期間紀委作風明察暗訪工作方案》,并抽調工作組認真開展明察暗訪。
該縣紀委監察局抽調工作組于4月1日對部分鄉(鎮)和縣直單位落實情況《通知》情況進行了實地和電話抽查,共抽查7個鄉鎮,6個縣直部門。通過檢查,各鄉鎮、各單位均能通過召開會議、轉發文件、發送短信、傳閱文件等多種方式及時傳達《通知》要求;鄉鎮黨委和縣直各單位都能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提出節日期間公車統一集中停放、細化“八個嚴禁”、安排值班等具體落實措施;各鄉鎮紀委均作出了節日期間監督檢查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同時,在“清明”節期間,由5名工作人員組成的明察暗訪工作組,圍繞“八個嚴禁”的執行情況開展了明察暗訪,分別深入勐板公路、松山、保山、勐汞等墳墓較為集中的縣城周邊及勐板鄉、大山鄉、班卡鄉等3個鄉鎮進行明察暗訪。通過檢查未發現使用公車、公款、公物參與私人祭掃活動;未發現舉行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迷信活動;未發現使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祀掃墓的領導干部提供餐飲、住宿等安排的情況。(李桂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