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促進學校講座、評審活動規范有序開展,陽光發放各類酬勞,防止發生違規發放講座費、評審費的現象,曲靖師范學院頒布了《專家講座與項目評審費管理辦法(試行)》,對校內教學講座、學術講座、學科競賽講座、專題報告及其它類型講座,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人才選拔評審、教師資格評審、表彰獎勵評審、基建與采購招投標及驗收評審、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評審、學科專業評估或專業認證評審、教育教學項目及成果評審、學生畢業論文答辯評審、評估或論證評審等領各類活動評選或競賽評審、學校重大項目的報酬費用作出規范。
《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了對各類講座、評審活動的管理,規定學校各領導小組、委員會以及各部門、各單位正常業務工作組織開展的研究、檢查、鑒定、審定等活動,一律不得設定為評審活動發放評審費用;實行講座、評審活動審核備案制,對無經費來源的評審活動不得發放評審費。明確規定了負責組織評審的單位工作人員,因履行崗位職責而參與評審活動的管理人員,履行工作職責舉辦各類培訓講學的人員,不得發放講座費或評審費。
《管理辦法》對巧立名目變相發放講座費、評審費,套取講座費或評審費,對不按要求報備、違規設立評審項目、超標準、超范圍濫發講座費、評審費的行為,以及對職責范圍內應該參加而不參加活動的,或者無故拖延相關評審活動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組織處理或者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