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為加強反腐力度,加大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嵩明縣紀委采取四項舉措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助推紀律審查工作提速增效。
“人員+物資”,配強紀律審查軟硬條件。將全縣4個鎮(街道)劃片編號,兩個檢查大組、四個紀工委編號入片,分別負責片區的紀律審查工作,并指導片區內鎮(街道)紀(工)委紀律審查,“種”好自己片區內的“責任田”。為全縣4個鎮(街道)配齊配強紀委書記、副書記、專職紀檢干部和村級監督委員會成員,并為各鎮(街道)紀委配備了相關紀律審查設備。
“制度+機制”,形成紀律審查工作合力。出臺了《嵩明縣安全文明紀律審查實施辦法》《黨政紀案件的辦理流轉審批程序規定》等制度,對紀律審查程序步驟、紀律要求、紀律審查組織和對提供案件線索人員獎勵等做出明確規定,形成線索來源不單調、紀律審查過程有“靠頭”的機制。繼續推行大組協作紀律審查制度,有效整合全縣紀律審查資源和力量,組建起紀律審查協作片區,從根本上改變了各部門紀委單兵作戰、單獨紀律審查的現象。委局機關一盤棋,充實紀律審查人員力量,全縣紀律審查合力明顯增強。
“培訓+指導”,提升紀律審查業務水平。采取業務學習、專題培訓、跟班學習等方式,分類、分批、分層組織抽調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的紀檢干部參加省市紀委組織的業務培訓和跟班學習,提高他們的紀律審查能力。同時,縣紀委對鎮(街道)紀(工)委紀律審查辦理過程進行業務指導,幫助研究分析案情,典型案件則直接安排縣紀委干部參與辦理,切實提升鎮(街道)紀(工)委干部的紀律審查質量和水平。
“監督+考核”,增強基層紀律審查效果。嵩明縣紀委采取年初制定計劃、年中加強督導、年末強化考核等方式,督促各級紀檢部門認真履行紀律審查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在紀律審查中遇到的難題,切實提升案件查辦效果,治理基層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