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龍陵縣聚焦基層腐敗問題,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重要任務來抓,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讓群眾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帶來的深刻變化,提高群眾滿意度。2015年,龍陵縣共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9件1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2人。
紀律挺前,露頭就打。龍陵縣紀委立足抓早抓小,緊盯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重點對象、重點領域等方面的問題不放松。在監督對象上,緊盯重點人,突出對村“兩委”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縣鄉兩級及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的監督;在重點領域上,緊盯惠農扶貧救濟資金的使用、農村土地征收補償、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查處了一批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在縣紀委網站和市紀委網站公開點名曝光,釋放嚴懲基層腐敗的強烈信號。
強化問責,倒逼落實。龍陵縣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辦法,嚴明“一案雙查”,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對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以致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對紀委(紀檢組)監督工作不力,存在隱瞞不報、拖延不查的,嚴肅追究監督責任。
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創新體制機制、扎牢制度籠子,是管住“微權力”的關鍵所在。龍陵縣針對“微腐敗”的特點,對癥下藥,在民生資金、流程監管、強化監督等方面加強制度建設,讓權力健康運行,讓干部干凈干事。構建民生資金信息化監管體系,在10個鄉鎮和46個縣直單位開通了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利用監管平臺管好用好惠民資金;全面推行“組級資金鄉村代管”,明確“小組報賬、村級審核、鄉級管理”的農村財務管理使用程序。目前,全縣1688個村民小組全部完成代管工作,代管資金2622.65萬元,有效防止了挪用、截留、貪污農村集體資金行為;修訂完善了《龍陵縣縣級財政資金跟蹤問效管理暫行辦法》,全面加強專項資金管理。(郭自斌 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