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樹’、拔‘爛樹’,形成有效遏制,不斷深化監督執紀問責工作。”2015年以來,尋甸縣紀委聚焦主業主責,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實現全縣紀檢監察工作“三個轉變”。
從“盯違法”向“盯違紀”轉變。擯棄“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是大問題”的思想,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無論對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凡發現問題線索都逐一進行核實。改變過去僅將情節嚴重、符合移送司法標準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的做法,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只要違紀的,都要核實,都要作出處理,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用紀律思維推進全縣反腐倡廉工作向縱深發展。2015年,尋甸縣紀委對違反工作紀律的10名黨員干部進行了問責處理,對違反會議紀律的21名干部、缺席會議的36家單位、遲到早退的55家單位、請人頂會的18家單位進行了通報。
從 “事后查處”向“事前監督”轉變。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干部,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做到早發現、早警示、早教育,告誡黨員干部嚴守政治規矩和政治紀律。組織全縣實職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544人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第一時間征訂1200余份《準則》和《條例》贈送給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和紀檢監察員,確保人手一份,并安排派出的九個紀工委分別到所負責聯系的單位對《準則》和《條例》進行宣講,同時成立14個縣委宣講團分赴10個鄉鎮(街道)、78個縣直部門開展宣講活動,舉行宣講報告會30余場(次),受教育黨員干部達11000余人,使兩部法規入腦入心。及時征訂《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1800余份發放到全縣黨員干部中,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兩學一做”,把該書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黨課、黨校教育課程、黨員學習規劃中。
從“管少數”向“管全體”轉變。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因崗位特殊,權力集中,一直都是關注重點。尋甸縣紀委嚴把紀律戒尺,在瞄準“關鍵少數”的同時,更加注重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將全面從嚴治黨延伸至最基層,緊盯鄉鎮(街道)、站辦所、社區黨員干部的違紀問題,重點圍繞民生資金、社會保障、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專項整治吃拿卡要、與民爭利等不正之風,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微腐敗”問題。加大明察暗訪力度,2015年,尋甸縣紀委共組織對鄉鎮(街道)、縣直部門、窗口服務行業單位干部職工在崗情況、服務態度、工作效率等開展了14次明察暗訪,抽查干部3180人次,開展會風會紀督查26次,開展“三公”經費專項整治,察訪賓館、飯店等220余家(次),抽查公車650余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