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保山市紀委圍繞監督執紀主業,通過集結力量、夯實基礎、加快節奏、強化監督、保證質量等五項舉措,切實做深做細做實紀律審查各項工作。
集結力量。持續深化“三轉”,力量精力向監督執紀一線集結。完成市紀委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試點工作,直接從事監督執紀的內設機構數和人員編制數與改革前相比分別增加了133.3%、94.1%;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從136個減少到15個。充分發揮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加強與公安、檢察、審計等部門的統籌協調、協作配合,完善案件通報、線索移送、信息共享、應急聯動等執紀辦案協作機制,形成紀律審查工作合力。
夯實基礎。規范線索管理和處置,夯實紀律審查工作基礎。出臺領導定期接訪、領導包案督辦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信訪舉報轉辦件跟蹤督查辦法、歸口管理辦法和反饋備案等制度,對十八大以來的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大起底,落實“日清、周轉、月報、季結”要求,嚴格按五類標準處置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做到動態清理、分類規范、梳理清晰、處置得當。去年以來,全市共受理信訪舉報561件,處置反映問題線索604件。
加快節奏。堅持有案馬上辦,快查快結、快進快出。轉變以往紀律審查貪大求全的模式,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集中精力查清主要違紀事實,條件具備的盡快移送司法機關。去年以來,全市立案審結234件處分260人,采用“兩規、兩指”措施僅2件2人,從立案調查到做出處分決定,平均審查周期縮短到48天。運用“四種形態”,讓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實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去年,全市因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17人,僅占處分總人數的6.5%。
強化監督。強化對案件的全程監督和統一管理。發揮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職能作用,及時將案件受理時間、基本案情、調查方式、處理情況等錄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實現對案件精確管理;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堅持每月聽取一次案件管理情況匯報,及時會商解決存在的有關問題;堅持定期、不定期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推進紀律審查提質增效。去年,對督查中發現存在紀律審查超時情況的5起案件,及時發出整改通知,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限時辦結。
保證質量。嚴把案件質量關。圍繞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要求,出臺紀律審查工作點管理使用規定、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查詢、暫停支付、凍結單位和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通知等多項制度。圍繞提升案件審理工作質量,出臺案件審理工作目標管理量化考核辦法,推行手續清單、證據清單和閱卷筆錄“兩清單一筆錄”工作模式。去年,實現審查人員零違紀、審查安全零事故、處分決定零申訴、處分人員零不服的“四個零”目標,使辦過的每一起案件都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左保福)